修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修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13:54 信息来源:辰溪县修溪镇
修政发〔2020〕 65号
修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修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2020年修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修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2020年修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目标,根据《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方案》(湘办〔2020〕1号)、《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湘人社发〔2020〕24号)和《2020年辰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一覆盖两提升三保障”(城乡居民全覆盖,参保率、缴费率两提升,制度、法治、信息三保障)工作主线,以制度更完善、管理更科学、服务更优化的经办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2020年,要通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确保全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100%,应保未保人员的参保率达到100%。即凡具有本镇户籍已年满16周岁以上(不包括在校学生)符合参保条件,未在县内或其他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村具体任务数以摸底调查核实的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为准,要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缴费率,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推进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7月15日起,全面启动走村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村支监三委、辅警、党员和组长等人员,分组分区域分自然院落科学合理安排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联系等手段,尽快对辖区内户籍人口参保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应保未保、应缴未缴、重复参保等人员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二)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做好以下人员的参保扩面: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社保扶贫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确保应保尽保。二是60岁以上未参保居民。鼓励引导其通过一次性补缴保费等方式,参保并享受待遇。三是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尽早尽快落实代缴政策,实现特殊群体全面参保。四是登记未缴费人员。通过上门、电话或短信提醒等方式,动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参保。五是外出务工人员。要尽可能动态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状况,明确其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险种,对其中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及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畅通缴费渠道。完善线上线下缴费方式,充分利用代收银行网点、智能pos机、“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和“湘税社保”app等缴费渠道,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手册等宣传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策宣传;要在人流量大的场所或利用重要节日、赶集日,通过集中悬挂宣传横幅和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服务。
(六)优化经办服务。梳理新形势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流程,大力推进“互联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推行“不见面”服务,进一步推进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资格认证“五个不出村”,打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保发放工作力度。
四、实施步骤
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总体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谋划部署阶段(7月13日前)。①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修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各村(社区)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工作措施。②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③举办启动仪式。7月13日前,召开全覆盖工作部署会,部署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对各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入户摸底阶段(7月31日前)。①下发比对数据。将省人社厅比对的各类未参保人员数据下发分解到各村(社区)。②开展动员培训。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动员会,抽派精干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相关工作要求和标准。③组织入户摸排。各村(社区)组织干部、党员、组长及部分群众代表,逐村、逐户、逐人摸清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于7月25日前填写好《辰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摸底明细表》(附件1),确保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④建立台账资料。由乡、村两级组织人员,对摸底核实的未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录入省人社厅专门的数据平台系统。对异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提供参保佐证材料,对“人户分离,联系不上”的人员,需注明联系时间及方式,对信息错误的人员要及时按正确信息申报修改,对其他死亡、销户、迁出的人员要及时登记注明,做到各类情况记录有痕。采取边摸底、边宣传、边登记、边缴费的工作模式,对未参保的人员书面通知其按流程参保缴费,确保如期完成全覆盖摸底任务。
第三阶段:参保缴费阶段(9月30日前)。各村(社区)要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参保扩面与缴费工作。9月30日后仍未参保缴费的对象,逐人反馈未参保原因,做到一人一策、及时销号。
第四阶段:考核评估阶段(10月20日前)。镇政府将对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行动情况开展自查评估,并于10月20日前将自查评估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县绩效考核办。县政府办、县绩效考核办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成立修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亲自抓,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部署重要工作,化解重大问题。
(二)镇村联动,形成合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是全面决胜小康行动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实施。
(三)属地负责,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书记要亲自抓,要有专职工作人员。要制定全覆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倒排工期,压实责任,依托基层队伍力量,分阶段按节点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强化督办,严格考核。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已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督查室将实行按月调度督办制度,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10月20日前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导致未按时完成全覆盖工作指标任务的村,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推进有力、完成任务好的,将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