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坪镇房屋建筑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7 14:22 信息来源:辰溪县孝坪镇

为了深入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既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湘建房函〔2022〕3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22〕4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建明电〔2022〕1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2022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辰溪县安全委员会(辰安〔2022〕12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第一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全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完善动态管理台账、迅速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房屋建筑倒塌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

通过“现场排查+查阅资料+技术鉴定”等方式,聚焦政府所在地、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和宗教场所(寺庙);聚焦违法违规擅自改建为宾馆、住房、农家乐、酒楼等经营性的自建房;聚焦违规加高加层、在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突击违规建房等,针对农村既有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一抓到底、彻底解决。

(一)农村既有房屋。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重点聚焦政府所在地、安置点、集镇、学校及周边、幼儿园、农家乐、敬老院和宗教场所等区域,聚焦用作生产经营、违规加高加层的农村自建房,以及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的突击违规建房等,重点排查房屋手续办理情况、改扩建情况、用作经营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等;动员产权人(使用人)落实隐患整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二)房屋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在建房屋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未批先建”项目处理,长期停工项目安全管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支模、深基坑、高切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桥梁架设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安全防范落实情况。

(三)道路及桥梁。深入排查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运营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农村桥梁桥面及附属结构、上下部结构、超限车辆过桥、桥梁改扩建、桥梁超期服役等特殊情况下需要对桥梁进行特殊检查的情况,常规定期监测、维护、保养情况。

三、处置措施

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现场交办、立行立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实行交办,果断采取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等措施加以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其中:

(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违规加高加层建筑,必须立即撤离人员,责令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立即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及时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真实有效鉴定报告,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维修、加固、依法拆除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必须立即责令停工整顿,及时消除隐患并销号。

(三)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两违”建筑,镇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采取责令停工、执法查处、依法拆除等措施严厉打击,消除监管盲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四、时间安排

从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排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15日)。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要求,排查工作责任单位对全镇所有房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排查不漏一栋、不漏一户、隐患不漏一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将隐患问题向属地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进行交办。各村(社区)镇职能部门要向镇政府递交目标责任状,产权人与行业监管部门、属地村(社区)签订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30日至9月30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科学细化整改措施,实行“一楼一策”,通过维修、加固、停止使用、依法拆除等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其中:

1、对2022年4月30日前,县住建系统排查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于5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对排查出的政府所在地、安置点、集镇、学校及周边、幼儿园、农家乐、敬老院和宗教场所拆迁红线范围内等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和违规加层、乱搭乱建房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除前款所述要求外,排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督促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及企业(项目)着力解决现有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的同时,找准农促房屋建筑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完善管理制度、构建监管体系、明晰监管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人大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危改办、应急办、国土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房屋建筑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及直行业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产权人责任,不断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及基层组织有效协同、高度联动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严格发挥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形成强有力工作合力。

(二)坚持问题向导,坚守工作原则。盯紧风险隐患突出的领域、盯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深刻分析研判,综合分类及时处置。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利用宣传册、村村响、宣传车、横幅标语等载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做实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核实的举报线索予以奖励。(举报地点设一楼党政办,举报电话:5323007)

(四)严格整改落实,严肃查处问责。联村领导落实督导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迅速研判处理,属于重大风险隐患的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实行交办,采取坚决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等断然措施加以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由镇纪委监委牵头成立监督、督查专班,深入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重大隐患不整治或整治不到位和发现非法违法活动不依法处置的,一律实施事前问责;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主体,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坚决防止因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的事故发生。

(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资料。各村(社区)要分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并动态管理。同时,每天下午4点前及时报送当天排查进度表,并动态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好专项整治工作各类会议、排查现场和整改现场图片资料,分类建立完善各类工作表格和工作总结。报送资料须经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22年孝坪镇房屋建筑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  张  玲   镇党委书记

组    长:  米孝水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雷  鸣   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  宋守伟   镇政法委员兼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  周  琳   镇纪委书记

副 组 长:  叶  英   镇党委委员

副 组 长:  罗  云   镇党委副镇长

副 组 长:  瞿红玉   副镇长

成    员:  镇“六办、三中心、一大队”派出所、司法所、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单位和各村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建站,并成立10个工作组,由人大主席雷鸣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镇政法委员宋守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罗兴浩、郑卫平、杨高寿、郑伊莎等同志为成员,由杨高寿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1、住建领域排查整治小组

组   长: 雷  鸣

成   员: 罗兴浩  郑卫平  杨高寿  郑伊莎

职   责:负责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村开展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教育领域排查整治小组

组长:罗  云

成员:各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

职  责:负责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房屋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卫健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小组

组  长:罗  云

成  员:龚桂兰

职  责:负责卫生院医疗机构用房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民政领域排查整治小组

组  长:罗  云

成  员:王  莉  石飞来

职  责:负责养老机构用房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自然资源领域排查整治小组

组  长:雷  鸣

成  员:罗兴浩、陈大鹏

职  责:负责农村既有房屋、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建筑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消防领域排查整治小组

组  长:宋守伟

成  员:熊  飞、郑卫平、向  旭

7、农业农村领域排查整治小组

组  长:瞿红玉

成  员:张  晓、唐  军、唐晓兵

8、各村排查整治小组

组  长:各联村领导

成  员:各包村干部、镇派驻村工作队干部

职  责: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监督督查组

组  长:周  琳

成  员:镇纪委(宋宗帆)、镇安办(郑卫平)、镇危改办(杨高寿)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

职  责:负责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10、宣传组

组  长:叶  英

成  员:莫芝欣

职  责:负责对上级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安全教育,对开展房屋建筑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宣传报道,负责对网络舆情的处置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