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溪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28 14:31 信息来源:辰溪县船溪乡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刻吸取我省内接连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县安办安排,决定自2021年1月下旬至2022年12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为期两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及早发现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 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冶金 、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 重点内容

(一) 共性内容

1.无证、 证照不全或过期、 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 ,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 、管理措施落实

不到位的 ;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 ,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 、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 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

1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 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 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的,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的;(船溪乡应急办熊健、所在辖区村书记负责)

2.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改扩建项未经有资质的单位设计,以及未通过竣工验收已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的。(船溪乡应急办熊健、所在辖区村书记负责)

3.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 超载、 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 、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 、 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校车未配备统一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校车驾驶员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船溪乡应急办朱兴霞、所在辖区村书记负责)

4.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 的 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干涉施工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正常管理的。(船溪乡应急办熊健、所在辖区村书记负责)

5.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 擅自关停, 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车站码头、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船溪乡应急办朱兴霞、乡派出所张强、所在辖区村书记负责)

6.民用爆炸物品。无证 、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 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把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给无资质、无合法手续客户的。(船溪乡应急办朱兴霞、所在辖区村书记负责)

7. 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一证多点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船溪乡应急办朱兴霞、所在辖区村书记负责)

8.特种设备。气瓶无证充装 ,违规充装;充装报废气瓶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气瓶 ;以及充装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气瓶充装,)、使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依法取缔又擅自恢复使用的土制特种设备行为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检测合格,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船溪乡应急办熊健、所在辖区村书记负责)

四、 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 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从2021 年1月初开始,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月至3月底)乡应急办制定本方案,各村、各单位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初至2022年10月底)

各村、有关部门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 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 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严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源头关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2021年4月初至2022年10月底)

各村、有关部门要通过交叉检查、 跟踪检查等方式, 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 查, 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堵塞漏洞, 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1月初至2022年12月底)

各村、有关部门要对开 展 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报,经乡应急办汇总于12月31日前报送辰溪县安委会办公室 。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仁伟同志为组长,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邓捷为副组长,“三中心一大队”、乡派出所负责人、各村村书记为成员的船溪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协调小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

各村、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 道 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认真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目的, 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的 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顶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落实 实整改工作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月” 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