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船溪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10:39 信息来源:辰溪县船溪乡

中共船溪乡委员会
船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船溪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3〕4号)、《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和《怀化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怀振局发〔2023〕8号)辰振局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船溪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共船溪乡委员会
船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船溪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对全乡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参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7500元),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要重点关注2个区域:①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区域。要重点关注8类人群:①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的,特别是去年收入低于1万元且不升反降的脱贫户(各乡镇情况见附件1);②就业不稳的;③产业失败的;④去年受持续旱灾影响生产经营性收入明显下降的;⑤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⑥退捕渔民;⑦2023年以来新申请的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⑧列入2023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对以上8类人群,要通过“一户一画像”,精准研判,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特别注意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的农户,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要按照坚持“一户一套餐”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帮尽帮。要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及时安排了结对帮扶责任人;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或半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根据《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乡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要看退出程序是否规范,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会商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以乡镇为单位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在做好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各村要在6月12日前向乡乡村振兴办提出申请,再由乡乡村振兴办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由市乡村振兴局汇总后统一报省乡村振兴局,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统一操作。

二、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5月上旬完成)。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开展工作培训(5月中旬完成)。在乡里培训会后,各村要再次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对涉及此次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三)开展集中排查(6月上旬完成)。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对未整户外出的农户,必须入户进行排查;对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了解掌握家庭现状。要建立排查台账,详细

记录排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信息采集录入(6月16日前完成)。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基础性工作,是当前乡村振兴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心部署,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统筹调度,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下村指导村里工作,切实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要将此次集中排查和我乡实施“一户一画像、一户一套餐”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加强两个政策“明白纸”的宣传,结合实际推行“一码通”。要继续拓展完善部门筛查预警监测方式,利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明白卡上公布了乡防返贫监测热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电话,通过充分用好“12317平台”,畅通群众监督反映渠道,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

(三)确保工作成效。各村包村领导和乡村振兴办要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同时要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