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船溪乡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 15:45 信息来源:


关于印发《船溪乡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县处非办统一安排部署,现将《船溪乡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船溪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船溪乡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

活动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县处非办统一安排部署,定于娱乐老虎机6月起至7月30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部署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活动(统称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船溪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进一步摸清重大涉非风险及案件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场所风险基本情况,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对症下药,同时注重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厂广告、涉众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推动风险排查取得实效,发现风险隐患提前介入,稳妥处置。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领域

排查中,应重点对以下行业领域存在的投融资活动是否涉嫌非法集资进行深入排查并发现风险隐患。

1、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

2、网络借贷平台、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众筹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ICO)活动等互联网金融行业;

3、私募股权、私募基金、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交易市场等资金密集型行业.

4、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

5、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二)重点地区

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新发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在全省排名靠前的地区;案件增长较快,特别是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增幅较大的地区;城乡结合地区、集镇、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的地区。

(三)重点场所

辖区内企业、小卖部等;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中小学、特别是学生聚集区;车站、村道、马路沿线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

(四)重点行为

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一极两带”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涉黑涉恶的非法集资行为。

(五)排查要点

1看证照。对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备案、许可、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以及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相关字样的主体。

2看宣传。对通过互联网、广播、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体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物联网”、“投资咨询”、“一极两带”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市场主体。重点关注利用所谓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3看人员。一是看从业人员,对其相关资质、职业经历、是否因参与组织非法集资行为受到处罚或刑事追究等情况进行排查。二是看投资人员,重点关注是否有群众举报、舆情指向的市场主体或机构平台,高度警惕经营场所内外是否有投资人员扎堆聚集,特别是老年人、拆迁户、失地农民等群体聚集行为,或假借就业创业名义开展产品销售推介、投资推介等行为。

4看业务。结合企业业务合同等资料,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业务类型及流程,重点关注是否有募集资金性质的业务。

5看资金。依法对高风险企业可疑资金异动情况进行排查。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測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风险高发领域的监测预警力度。

排查重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各村、部门要结合实际,将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行业、区城、场所、行为等纳入此次重点排查范畴。

三、工作部署

(一)全面开展摸排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以乡长张仁伟为组长,副乡长龚代海为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安监站、乡纪委、党政办、计生办、林业站、农技站、民政办及各村书记的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本地、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前期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乡安监站:承担全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本县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小额贷公司的风险排查。

乡司法所:负责投资(咨询)公司、投融资中介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排查,并负责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的风险排查。

乡党政办:负责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以及新媒体对设计非法集资事件宣传的管理;对证据确凿、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案件,组织媒体依法予以报道,营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

乡派出所: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组织立案侦查;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负责维持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

乡纪委:负责群众反映非法集资问题的接访、劝导和说服解释工作;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乡计生办:负责全乡医疗卫生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乡农技站:负责全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乡林业站:负责林业有关项目及组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乡民政办:负责养老机构及本领域内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各村:负责各自领域、区城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二)建立风险台账

定期汇总排查情况,建立总量风险清单,对行业、区城风险情况及主要特征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

(三)分类处置风险

坚持分类处置,边排查、边整改,确保排查成果落地。重点行业、领域主监管部门和重点区城属地要制定切实可行排查整治排施,持续跟踪重点风险线索,做到一企一档、一事一策,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跟进处置,逐一消除隐患并定期汇总报告,防止风险扩大或违法违规活动死灰复燃。对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整合多种监管手段,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等措施,强化风险联动综合处置,争取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并依法追究非法集资人、违法广告经营者等相关主体责任。对于涉众广、金额大、扩张迅速及资金链紧张的重点线索,要审慎评估研判,合理安排时间窗口,稳妥有序打击,确保精准“排雷”。对风险积聚的重点行业、地域,要加强风险提示和挂牌整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风险点,及时面向公众发布预警提示。对于非法集资、套路贷、校园货、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中有涉黑涉恶现象的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公安机关坚决子以立案打击。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集中消除影响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绝不能将风险“拖大拖炸”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村、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原则,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对暂未明确管理职责的行业(如投资担保等)由安监站从证照入手组织排查。各部门要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遇制增量风险,逐步消化存量风险,将此次排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要严格履责,严肃问责,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氛围。

(二)健全监测排查长效机制

要将专项排查行动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查漏补缺,加强总结。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努力做到各类风险尽早发现、及早介入,建立健全网络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坚持条块结合,进一步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等监测预警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所辖范围内非法集资“无大案、少发生”的工作目标。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横向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的配合、联动,形成联合执法,形成排查整治合力,推动形成“一地警示、全乡受限”的工作局面,坚决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一是积极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专项排查期间各村、各相关部门应报送具体实施方案、亮点工作及成效、发现的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等,涉黑涉恶涉伞线索必须及时移送并上报。二是专项排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辖内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状态和分布情况、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典型案(事)例(不超过1件),提出下一步监管、防范处置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风险排查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