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湾镇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11:41 信息来源:辰溪县田湾镇

田政发〔2023〕33号

关于印发《田湾镇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确保全镇未成年人安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印发《田湾镇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田湾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5日

田湾镇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怀未保办〔2023〕3号文件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集中宣传,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儿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基本常识,强化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

由镇副书记唐明梅担任组长,党委副镇长张继超、党委武装部长张同好、副镇长米小芳任副组长;民政办雷丽霞、财政所郑长发、田湾学校田景敏、关工委杨菊花、妇联向芝、宣传黄青芳、司法向伟、派出所张德发、医院杨宗欢、卫健办周芬兰、伍卓及各村(社区)书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周芬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集中宣传时间及主题

在2023年4月6日至7月30日开展以“同心为爱法护未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

四、集中宣传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

五、集中宣传形式

赶集日设置宣传橱窗向群众发放未《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资料,在公路沿线和各村人员聚集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落实市未保办集中宣传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自然村组和民情开展宣传活动。

1.启动田湾镇“关爱之家”,联合新文明实践志愿者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开展留未成年人和守儿童写作、伴读、趣味游戏活动等促进未成年身心健康。

2.邀请田湾区法庭法官、司法所长、卫生院长等在田湾学校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现场普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校园安全、小孩叛逆心理等专题讲座。

3.发挥“五社联动”参与作用,启动“牵手计划”活动。联合镇团委、妇联、关工委、民政办在困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甄别一批“励志学子”进行对接,结合“六一儿童节”活动,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爱心人士在现场集中牵手认结,帮助其完成学业、引导就业。

4.举办乡贤课堂。对在校学生、村(社区)开展爱国教育、红色经典故事宣讲、家风家训等道德教育宣讲,激励群众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抓实抓好。未保办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全镇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村、社区要综合利用“线上+线下”微信群和张贴宣传标语等手段,结合网格管理的分工和群众需求,扎实推进宣传工作,确保形成宣传矩阵和宣传效力。同时,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