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辰溪县〈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01 16:39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参照《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怀政函〔2020〕122号),我局起草了《辰溪县<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通告》的起草背景

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逐步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减排,对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我县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工作要求。

二、《通告》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六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2、《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8〕17号);

4、《怀化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5、《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怀政函〔2020〕122号)。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范围、相关的管理要求及通告的实施期限。

1、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

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旋挖机、 堆高机、场内车辆等。

2、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范围

东至S250线以东400米,南至S250线以南400米左右,西至大酉山公园,北至熊首山公园,围合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使用区域限制,但应优先选用低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3、相关的管理要求

(1)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其排放值符合禁高排区排放标准的, 可以在禁高排区使用。

(2)加快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在禁高排区域内,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对我县行政区域非道路移动机 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

4、通告的实施期限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

四、本《通告》的审查修改过程和听取意见情况

本《通告》在2020年11月30日征求了娱乐老虎机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中,各方对制定《通告》给予了充分肯定。普遍认为,制定《通告》非常必要,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通告》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经司法局审查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内容均合法、适当、协调,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2020年11月30日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法律条文对照表

序号

细则条款

对应上位政策文件

1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旋挖机、 堆高机、场内车辆等。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装用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装用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水泵。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搞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怀政函【2020】122号)

1、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旋挖机、 堆高机、场内车辆等。

2

东至S250线以东400米,南至S250线以南400米左右,西至大酉山公园,北至熊首山公园,围合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

《辰溪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第57条城市规模:远期2030年,人口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16平方公里,火马冲区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0平方米。中心城区16平方公里所包含的范围主要是西至大酉山公园、北至熊首山公园、东至S223线以东400米,南至S223线以南400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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