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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陈小华
    • 电话5351308
    • 机构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 办公时间8:30-16:30

    田湾镇简介

    田湾镇位于辰溪县西北部,东邻沅陵县用坪镇,南接娱乐老虎机,西接孝坪镇,北连船溪镇,省道S223线穿境而过,交通区位优势明显,镇政府驻田湾镇田湾村,距辰溪县城14.3公里,西南到怀化市区87.5公里。

    田湾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原属沅陵县,1953年划入辰溪县,为田湾区、镇机关所在地,1958年9月设立田湾镇人民公社。1984年2月改为田湾镇区,1985年12月撤区设镇。现辖乌金村、铺里村、田湾村、杨梅坳村、枫香塘村、选场村、鸡岩村、葛里村、金坪村等9个行政村,1个社区。

    境内以山地丘陵为主,地势略为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地面高程一般在海拔120~160米,其中金坪、鸡岩、葛里、选场、枫香塘5个村地处云雾山脉,地质条件复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区,四季分明,气候温暖潮湿,雨量充沛,春季多阴雨,夏季多大雨、暴雨,秋冬季雨水较少,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境内属干溪流域,地下水丰富。

    全镇总面积91.3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13587亩,其中水田面积10670亩,林地面积107525亩。2024年全镇总人口11469人,总户数2846户。

    田湾镇稻花鱼养殖历史悠久,可追溯至乾隆年间,素有稻花鱼之乡的美誉,田湾镇中有占地面积800余亩稻花鱼公园,以“稻花飘香,鱼乐之欢”为主题,以田园为载体,以农耕文化为核心,打造以“鱼”为媒,集花海、恐龙、音乐、露营、民俗等旅游活动为一体的主题公园,形成了辰溪县“魅力辰溪印象田湾”独具特色的稻花鱼文化节。

  • 陈小华

    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联系党建、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工作;负责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

  • 唐明梅

    党委专职副书记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分管政协、统战、乡村振兴、民宗、集体经济、项目、人居环境整治、一创二巩固、改厕、科协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

  • 叶全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工会、高速公路项目、国际陆港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

  • 吴建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管镇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着重督查镇村两级干部作风,执纪问责,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

  • 杨爽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

    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绩效考核、共青团、关工委、妇联工作,协助人大主席开展人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

  • 龚宗良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工作分工

    分管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意识形态、农业农村、环保、住建、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

  • 张同好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工作分工

    分管武装、政法、综合治理、一部一站、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

  • 张继超

    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安全生产、交通、公路、应急、执法、自然资源工作,负责重点项目抽水蓄能,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

  • 米小芳

    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便民服务大厅、人社、医保、食品安全、文教卫、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

  • 卢馨

    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党政办、保密工作、后勤、民政、财贸、金融服务中心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法治建设工作。

    田湾镇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张佳迪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时间:8:30-16:30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组织作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

    (3)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承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

    (4)做好各种宣传报道工作。保守秘密,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

    (5)协调领导与领导、领导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

    (6)认真做好车辆、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向  芝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全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

    (2)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

    (3)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

    (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

    (5)负责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米惠鑫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

    (3)对应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张佳迪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工作职责

    (1)承担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2)统筹负责社会事务、审批服务,负责做好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

    (3)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指导村级做好综合服务站点建设;

    (4)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熊旭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工作职责

    (1)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统筹协调工作;

    (2)承担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信访维稳、协调矛盾纠纷调处以及禁毒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相关管理;

    (4)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处置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自然资源和环境生态办公室

    负责人:谢景线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工作职责: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林长等工作;

    (2)负责自然资源节能保护与开发利用,创建“两型”社会;

    (3)负责镇、村(社区)综合建设、建筑安全和规划建设证件审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熊鹏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镇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2)搜集和传递科技、经济、信息,引进新技术、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

    (3)培育种粮大户,推进规模化经营;

    (4)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定期发布病虫灾防治情报;

    (5)负责农业生产自然灾害统计,汇总上报,并制定生产自救技术方案;

    (6)加强农业生产,杜绝粮田抛荒;

    (7)落实农业保险工作;

    (8)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

    (9)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伍卓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维权、工伤失业、劳动争议、卫生健康、老龄、残疾人、退役军人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2)承担文化宣传、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周芬兰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主要职责:

    (1)负责窗口业务的受理、审查、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代理市级办理的业务工作;

    (2)负责窗口审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交接等工作;

    (3)负责本窗口设施设备的操作、管理、维护;

    (4)负责窗口清洁卫生、安全工作;

    (5)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村振兴办

    负责人:郑亚军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全镇乡村振兴工作日常事务;

    (2)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及镇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3)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宣传活动,认真指导各村乡村振兴;

    (4)按要求建立乡村振兴台账,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台账内容。

    财政所

    负责人:郑长发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主要职责: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

    (2)负责支农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使用;

    (3)管理监督政府预算单位收支;

    (4)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

    (5)负责村级财务管理;

    (6)负责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和新型农村医疗资金的收取和管理;

    (7)参与和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

    纪检监察室

    负责人:吴建东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政府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

    (2)协助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

    (4)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5)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7)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8)做好全镇干部考勤工作;

    (9)承办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

    负责人:向伟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2)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3)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6)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7)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胡晓东

    办公电话:0745-5351308

    办公地址:田湾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6:30

    工作职责:

    (1)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目标。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台账。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4)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每季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5)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6)落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