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滨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1 11:11 信息来源:辰溪县锦滨镇

锦滨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锦滨镇农业服务中心从6月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 “非农化”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实施的各种非农建设行为,全面开展“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镇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区分类型、分类整治;对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惩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回头看”重点聚焦以下三类问题:

(一)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按照“回头看”行动方案要求,在全镇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对照自然资源部门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图版,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逐个排查核实,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摸清底数、发现问题。对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

(二) 坚决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在整治整改过程中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防止“一刀切”,切实加以整治。

(三) 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 “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回头看”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五)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做好“回头看”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清理排查阶段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国土、经管、农技、农机全力配合;整治整改阶段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单位(村及社区)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

职责、各村及社区书记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做好调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要将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组。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对擅自新建、改扩建、非农利用等土地违法行为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上报。开展对“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整改工作。

五、工作步骤

各村及社区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制订“回头看”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行动。此次“回头看”行动,分清理排查阶段、整治整改阶段、总结报告阶段。

1.清理排查阶段(7月15日前)。开展全面排查。一是对照2019年3月“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汇总表进行排查;二是对照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设施农用地图斑进行排查;三是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开展“大棚房”问题重点排查,按网格化模式开展拉网式排查。7月10日前,各村及社区将“回头看”工作情况表格(附件1、2、3、4、5)、排查报告,以村及社区为单位报镇人民政府。

2.整治整改阶段(8月15日前)。开展“回头看”整治。各村及社区按照“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意见等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3.总结报告阶段(8月15日前)。清理排查、整治整改工作结束后,各村及社区在认真总结“回头看”情况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8月8日前报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成立锦滨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雷志云同志任组长,谢荣、刘克金同志任副组长,向远见、唐静、熊开斌、杨朝辉、柴细兰、19个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向远见同志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村及社区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的推进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 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强化监督检查。集中清理排查、整治整改期间,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村及社区“回头看”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对在清理排查、整治整改工作中存在思想懈怠、工作不力的问题,要进行问责追责。

(四)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各村及社区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回头看”工作期间,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每周四下班前报送“回头看”工作情况表格。以便周五上报县。

(六)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

锦滨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举报电话:0745-258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