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岩乡“最美庭院”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10 11:13 信息来源:辰溪县龙泉岩乡

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各单位:

关于印发《龙泉岩乡“最美庭院”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经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泉岩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龙泉岩乡“最美庭院”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县委“一化四建”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决定在全乡各村开“最美庭院”评选表彰活动,以此倡导文明新风,推动在全乡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推荐身边的最美庭院,学习身边的模范典型,在全乡形成学习、宣传先进和争做模范的热潮,促进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一)最美庭院(以家庭为参评主体):

(1)庭院内长期保持无垃圾污物、无污水、无臭水沟、无畜禽粪污、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屑、无渣土瓦砾,地面净、墙根净、树根净,无堆积物、衣物晾挂规范等。

(2)庭院绿化(包含苗木盆景)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50%。

(3)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不散养家禽。

(4)庭院内无有碍观瞻构筑物,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5)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带动亲朋好友、周边邻居等参与庭院整治,主动争创“最美庭院”。

(6)家庭成员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庭院整治,进行庭院清洁、绿化修整。

(二)评选步骤:

1.村级初评阶段(2021年11月15日前)。以村为单位开展评选活动,最美庭院每个自然院子不少于1户。

2.广泛推选阶段(2021年11月15日—11月25日)。各村从内部评选产生的最美庭院中择优推荐参与乡级模范评选活动,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按l∶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考察公示阶段(2021年11月25日一12月5日)。乡评选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候选对象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并将他们的优秀事迹进行公示,多方听取社会意见。

4.正式评选阶段(2021年12月5日—12月15日)。采取领导小组评审的方式产生龙泉岩乡“十户最美庭院”,报乡党委审定。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滕梓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各村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这次的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和谐文明龙泉岩建设的过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开展。

2.搞好学习宣传。要切实深入到基层,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个人,做到好的典型大家评,好的风尚大家传,采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到广大人民中去,形成“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严格程序标准。各村要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一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筛选推荐对象;二要严格按类别按时间节点填报推荐表格。

附件∶龙泉岩乡“最美庭院”推荐表

附件

龙泉岩乡“最美庭院”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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