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小龙门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0 14:45 信息来源:辰溪县小龙门乡

各村委会、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职责,落实任务,构建全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小龙门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年才(乡长)

副组长:李淑红(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远俊(副乡长)

成  员:唐丁峰(乡财政所长)

龙道华(乡应急办主任)

陈军富(乡农技站长)

余莉娜(党政办主任)

徐庭发(卫生院院长)

刘立明(乡学校校长)

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是乡政府设立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落实全乡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全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三、领导协调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各村、乡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督促各村、乡直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四、分析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定期听取各村、乡直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整合监管资源,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检测、监管和评价等体系建设。

六、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规范信息上报和发布行为。

七、负责乡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及其资金的管理和安排使用。

八、完成县食品安全部门和乡政府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李淑红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村委会主任为食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管理。

辰溪县小龙门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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