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小龙门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11:12 信息来源:小龙门乡人民政府
小政发〔2021]2号
小龙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小龙门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1年小龙门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小龙门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2021年小龙门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制定本执法计划。
一、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小龙门乡应急办对全乡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执法检查。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保障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的自我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目标任务
自2021年开始,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自上而下将全乡监管行业领域的被检查对象依次分级纳入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做到计划检查的对象不遗漏、不重复,增强行政检查质量和有效性。行政检查中的执法人员与被检查对象,应从数据平台中采取“双随机”抽取方法产生,确保被检查单位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较好地解决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执法不公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任务分工
(一)监管执法对象
重点监管对象:非煤矿山1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3家、工贸行业7家、学校3所、水电站4家。
(二)检查频次与方式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已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日常检查主要是按照职责分工,统一调配组织实施,对非煤矿山等其它行业领域安全检查不少于8次,对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不少于50次,对危化品检查不少于15次,对工贸行业检查不少于30次。每月具体检查时间由乡应急办按照月计划组织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复查。纳入不良记录管理的单位从不良管理对象名单中撤除后,按正常规定进行检查。
(三)执法能力
乡应急办除有计划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外,还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承担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调整处理工作;
3、承担组织协调打击有关非法生产工作;
4、组织协调全乡各行业“打非”工作;
5、履行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职责;
6、指导全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做好计划执法的实施保障。分管领导应加强对计划执法调度,未经批准的不得实施。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应急办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履职执法能力;全乡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岗3名,2人经执法培训并持执法证件,配有台式电脑2台、手提电脑2台、普通打印机2台、移动打印机2台、执法记录仪2部等调查取证设备。
(二)强化责任,建立权责统一的责任制度。对列入行政检查的对象,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的工作制度,监督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行政检查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及时制作、送达法律文书。对依法履职的,要受法律保护;对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乡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参与安全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月参与安全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其他领导每月参与安全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应急办负责人及执法人员每月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少于5次,上述人员参与安全执法检查将做好检查记录并上交应急办备案。
(三)从严治政,严格执法人员考核和管理。应急办要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建立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痕迹化监管,做到监督执法有迹可循、工作情况有据可查。要将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对执法人员年度工作考核与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年度绩效挂钩。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严格执行经由乡分管负责人批准的实施执法计划,增强执法计划指导监管执法的刚性;坚持权责法定原则,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二)严格法律措施,下达法律文书。应急办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检查计划时,发现本部门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和其他法律措施,并运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及时正确下达法律文书;对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措施到期应进行复查的,按“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复查,不得将复查工作移交下级安监机关;对复查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立案查处。
(三)严守管辖权限,规范移交(送)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发现不属于安监部门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审批表》,经分管负责人审批后制作《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处理函》,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建立台账做好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或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公安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四)查办典型案件,提升执法效能。安全监管人员要自觉地学法、信法、崇法和正确执法,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到位。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地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1、2021年小龙门乡应急办行政检查对象
2、2021年每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表
2021年小龙门乡应急办行政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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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小龙门配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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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每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表
时间 |
监管行业或经营单位 |
检查 家数 |
1月 |
采石场、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店 |
5 |
2月 |
烟花爆竹零售店、液化气配送站、加油站 |
6 |
3月 |
采石场、烟花爆竹零售店、液化气配送站 |
15 |
4月 |
工贸行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店、水电站 |
17 |
5月 |
采石场、工贸行业、烟花爆竹零售店、水电站 |
19 |
6月 |
采石场、液化气配送站、加油站、水电站 |
10 |
7月 |
采石场、工贸行业、加油站、水电站 |
12 |
8月 |
加油站、液化气配送站、工贸行业、水电站 |
15 |
9月 |
加油站、烟花爆竹售店、工贸行业 |
18 |
10月 |
采石场、工贸行业、加油站、水电站 |
17 |
11月 |
采石场、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店 |
16 |
12月 |
采石场、工贸行业、液化气配送站、烟花爆竹零售店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