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庵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8-24 11:45 信息来源:辰溪县龙头庵乡

龙头庵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工作计划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计划》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特制定龙头庵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创新、规范、严管、提升”的工作要求,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乡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面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执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并结合我乡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基本和本质上改善全乡的安全状况。  

(二)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工作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各执法人员要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认真准备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现问题的处置办法及相关对策和预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取证合法有效,证据充分可靠,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准确无误,处罚标准一视同仁,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台账和档案,落实督促整改责任人。对在整改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执法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负责全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及建材商贸等八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五、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6、灭火器配备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执法检查的要求。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生产单位每月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经营单位每季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对上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群众举报、有关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核查率达100%。  

六、执法具体安排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一年两次。半年督查一次,年底综合考评督查一次;

2、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结合目标责任制督查进行或按上级要求适时开展;

3、适时开展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