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头庵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8 16:23 信息来源:辰溪县龙头庵乡

龙政发〔2023〕2 号

关于印发《龙头庵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龙头庵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工作。                    

龙头庵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龙头庵乡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辰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2023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两节”和两会平安稳定,切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稳定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领导小组和成员

指导员:熊晓红

组  长:黄  平

副组长:肖典云  廖家昆

成  员:米承建  肖军军   杨再荣  谢民超  戴思健

        米长广  肖守义   白腾飞  许守家  罗文贤

        向延满  蒋  权

二、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辰溪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开展针对烟花爆竹各环节的大检查、大排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步骤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从2022年12月31日开始至2023年4月1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4日)乡应急办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曝光相结合,通过广播、宣传册、微信群等宣传栏,制作并播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公益信息、警示教育片及字幕。宣传工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到村(居)、到户、到相关企业,不留盲点。要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广泛张贴通告、设立举报公示牌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踊跃提供各类非法违法线索,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打非”工作格局。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3年1月5日至4月10日) 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打非稽查队伍作用,严格按照乡盯村、村盯组、组盯人的形式,对辖区内可能藏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要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做到排查一片、放心一片,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各村(居)委会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台账资料。

(三)督导督查阶段。(2023年1月15日至4月10日)乡应急办公室将适时对各村(居)委会和工和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督查,对烟花爆竹重点领域、问题多的村(居)委会,乡应急办开展重点督促,严格落实“三严查、三一律”(即:一是严查证照,许可是否符合要求;体制内人员是否和不法商家勾结,搞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销售活动,发现问题一律倒查责任并严肃追责;二是严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发现问题一律采取行刑衔接立案查处;三是严查超量储存、异地经营、销售违禁产品,发现问题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罚。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要做好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实行“一日一报送,一周一通报”的信息报送制度,各村(居)委会打非工作进展和成果每天下午4点前要在微信群里晒出来,乡应急办公室将根据各村(居)委会,报送情况每周通报。2023年1月起各村社区月月底前报送一次小结,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