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庵乡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2-10-19 16:23 信息来源:辰溪县龙头庵乡
序号 | 信息事项类别 | 信息事项内容 | 不予主动公开法律政策依据 |
1 | 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 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 会稳定的事项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
2 | 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 | 拟制中不宜公开的政策文稿; 不宜公开的会议材料、领导讲话材料;不宜公开的内部管理措施、内部统计数据、方案、内部合同和协议文本等;业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 |
3 |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除未经权利人 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外,不得公开响的,予以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 |
4 | 行政执法案卷等信息 | 查阅案卷登记材料等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第二款 |
5 | 不存在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 | 政府信息应当是客观存在的、属于本行政机关负 责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存在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前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 |
6 | 需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 需汇总、分析、加工或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 |
7 | 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 | 查阅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款 |
8 | 移交期限届满的档案信息。 | 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主席令第四十七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
9 | 信访、投诉、举报事项 | 举报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比如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检举信原件、复印件。举报奖励审批兑现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 |
信访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信访的调查、处理、调查报告、谈话笔录、书证等。 | |||
10 | 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为了节约行政资源,对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重复处理,但行政机关要向申请人告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项 |
11 | 工作秘密。 | 在行政机关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依照规定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 |
说明:1.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2.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如情况变化,将及时予以调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