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辰溪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6:59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水利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我县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发挥水利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3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各类信息38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023年度,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政务信息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各股室上报、办公室审查、统一把关、领导审签”的工作程序,对各股室上报的信息进行严格筛选后送分管领导审签,再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我局相关工作动态,确保本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办格式、内容、程序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对已公开的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配至各股室,做到定人、定量、定责,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9.68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要进一步加大水利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提高服务意识和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力度,并且做到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