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辰溪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7:37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辰溪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水利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我县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发挥水利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提升公开水平。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2年,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文件信息22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二)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实行严格的信息公开编审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促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重大信息的发布须先报县政府办批准。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在辰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辰溪县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辰溪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申请程序、保密审查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防止出现公开不当导致的失密、泄密事件;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更好走上制度化、常态化。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文件的整理汇编,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专栏实现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实时动态更新调整,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等服务。

(四)逐步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成立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等具体规则,确保职责落实到岗、到人。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9.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信息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提高服务意识和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3.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梳理有关水利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通过专家、媒体,采用整合图片、动画视频等通俗化方式进行解读,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  

4.提高公众服务水平。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改进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和信息功能归集,更好地便利群众查阅,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并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