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辰溪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14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辰溪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积极推进重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内容的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主要包括新闻中心方面部门工作动态新闻,政务公开方面机构信息、文件通知、规划计划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工作信息,以及水利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一是推进管理公开,公开发布了行政处罚事项信息、水利局关于部门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等信息。二是推进服务公开,公布权责清单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并编制完善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三是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示重点工程项目评审结果等结果,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

2021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新闻中心方面,部门工作动态新闻4条;政务公开方面,机构信息6条,文件通知2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以确保做到在法定期限内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送达答复书,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到100%。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文件的整理汇编,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专栏实现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实时动态更新调整,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等服务。

(四)逐步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成立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等具体规则,确保职责落实到岗、到人。二是在辰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辰溪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辰溪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19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上、政务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上,还未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梳理有关水利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通过专家、媒体,采用整合图片、动画视频等通俗化方式进行解读,并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

(二)提高公众服务水平。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改进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和信息功能归集,更好地便利群众查阅,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并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