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辰溪县水利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2 18:43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利〔2023〕24号

辰溪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辰溪县水利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站所)、局属各事业单位:

《辰溪县水利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贯彻落实。

辰溪县水利局

2023年6月9日

                             

辰溪县水利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

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为确保实现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巩固提升省级园林县城(以下简称“一创二巩固”)工作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创建工作的要求,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湖南省园林县城系列标准》《湖南省园林县城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标准和《辰溪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坚持“三区一高地”和推进“四城”建设,加快推动辰溪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一创二巩固”作为统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乡环境,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群众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努力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顺利通过2023年省级园林县城复查和2024年国家卫生县城周期性复审,力争2024年进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

三、组织领导

为实现“一创二巩固”工作目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辰溪县水利局“一创二巩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余学泉

副组长:向清斌  余晓星  谢增莹  欧远超

成 员:雷  琼  金  洁  周  源  兰东初  曾杰华

李  艳  滕树友  张  杰  翟建桥  朱  能

郑  春  舒林君  米俊杰

“一创二巩固”工作由谢增莹同志具体分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琼兼任办公室主任,米俊杰同志任专干。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一创二巩固”日常工作,其他成员对照考核指标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台账资料管理。

四、具体任务

(一)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1.加强公共安全保障。配合住建部门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责任领导:欧远超;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加强城市河湖管理。分段分级河长体系健全,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加强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无重大河湖四乱问题。(责任领导:余晓星、欧远超;责任单位:河长办、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3.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配合协调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力争综合评估达到优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达到二类、地下水水质达到三类,县域内全部消除黑臭水体或黑臭水体连续三年减少。(责任领导:向清斌;责任单位: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4.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落实乡村建设行动要求,推动供水、水利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到位并切实发挥效益。(责任领导:向清斌、欧远超;责任单位: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5.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根据部门职责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8%。(责任领导:向清斌;责任单位: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二)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任务

1.市容环境卫生。城市河道、湖泊等水体及岸坡整洁。(责任领导:向清斌;责任单位:堤防管理所)

2.生态环境。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责任领导:向清斌;责任单位: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3.生活饮用水安全。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卫生管理规范;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集中饮水单位管理规范,水厂化验室设置、操作规范。(责任领导:向清斌;责任单位: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4.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协助卫健部门做好小型积水、大中型水体等蚊虫孳生地治理。(责任领导:向清斌;责任单位: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三)巩固提升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任务

1.防护绿地实施率。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80%。(责任领导:余晓星;责任单位: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中心)

2.水环境质量。规划区范围内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责任领导:余晓星;责任单位:河长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有效方式,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站等载体,深入宣传“一创二巩固”的重要意义,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宣传“一创二巩固”的典型事例和成功做法,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带动,促进“一创二巩固”的深入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按照“一创二巩固”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通过年初部门预算情况,适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一创二巩固”,确保“一创二巩固”工作硬件和软件指标达到考核标准。

(三)加强沟通配合。各股室(中心、站所)对具体考核指标要做好佐证资料搜集,及时提交给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县“一创二巩固”办公室的沟通对接,扎实做好各项日常工作,并做好台账资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