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27 08:17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任务,根据《怀化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怀化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怀水安委〔2021〕5号文件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利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特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铁腕“打非治违”,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县水利系统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辰溪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辰溪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相关事宜。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大排查重点任务

突出水利行业在建项目建筑施工、已建项目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公示情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并明确以下排查重点:

1、水利在建项目建设施工: 重点排查水利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及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排查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情况,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

2、水利已建项目运行管理:重点排查已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3、水旱灾害防御:重点开展2022年汛前隐患排查。排查水库、水电站、堤防、蓄滞洪区、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病险水库治理、城市防洪排涝、新建水源工程、穿堤工程、中小河流整治、山洪沟治理以及其他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及进度;水利工程(含在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4、消防:排查、整治办公场所、厂房、工地等场所消防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积极推动隐患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

5、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电站的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办公场所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使用登记、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6、其他: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大整治攻坚重点

以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为目标,不断加强水利行业领域排查整治,从根本上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各股站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分析研判所管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以及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统筹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督查督办清单,持续推进集中攻坚任务落实到位。

强化“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县、乡政府“打非”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构建 “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大整改治理重点

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对历次整改未销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娱乐老虎机第一轮安全生产巡查发现交办的隐患等,进行集中整改销号,及时掌握、认真分析进展情况,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更新“三个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闭环管理,切实推进问题隐患清单按期“清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设立群众举报电话(5258108),广泛进行动员;分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按属地关系和水利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对市级交办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尽早消除隐患;对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按行业领域分级挂牌督办。

(二)集中排查整治整改阶段(10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

开展地毯式排查,原则上边排查边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三)督导督查阶段(9月30日至2022年3月20日)

督导督促贯穿整个专项行动。

1、局领导带队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深入各分管领行业领域开展督导。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国庆前后、春节前局领导带队分别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

2、各股站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结合部门职责进行督查检查。并配合做好局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前期暗访、联络、交办等工作。

(四)总结阶段(2022年3月15日-3月20日):各股站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以问题为导向,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股站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开展到位。

(二)强化排查整治专业性。坚决落实《怀化市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九条措施》,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巡查、重点联系督导、安全监管等工作,在专业水平不足时,原则上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随同检查,切实提高检查、巡查、督导的有效性、针对性。

(三)强化监管执法。安全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从严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立即停工停产整顿。要坚决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对重大隐患未实施挂牌督办、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对应问责不问责的,追究有关问责部门的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及时报送信息。本次工作,将作为县市区安全生产考核排名的重点内容。各股站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要结合管辖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表,并于9月30日前报辰溪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动开始起将每周的工作进度和行动小结(相关表格及影像资料)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向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全年行动总结。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各股站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动开始起每月4日向市水利局安委办报送上月“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工作进度和行动小结,2022年3月16日前报送全年行动总结。

辰溪县水利局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