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30 16:30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政〔2023〕19号 

关于《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

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中电建(辰溪)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湖南省辰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湘水电政〔1992〕第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讨论和研究,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

辰溪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境内,上水库位于田湾镇选场村湖池,属于沅水一级支流舒溪上游,控制集雨面积0.65 km?,下游水库位于修溪镇八家塘村的锁石坡,属沅水一级支流征溪上游,控制集雨面积5.15 km?。总装机容量1200MW,拟接入怀化北500kv电站。

辰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符合《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怀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沅江流域综合规划》等的要求;防洪标准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抽水蓄能电站设计规范》(NB/T 10072-2018)、《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DL/T5397-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NB/T 10338-2019)等的规定;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对河道行洪安全基本无影响;项目建设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对河势稳定基本无影响;对三家塘水库以下水利工程的防洪影响较小;通过改扩建一条进场公路,以及采取必要措施后,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基本无影响;本项目不消耗水量,基本不影响下游水量,影响范围内的房屋、基础设施等采取赔偿措施后,工程建设运行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明显不利影响。

二、《评价报告》提出的水文、洪水影响、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成果基本合理。

三、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洪水影响的分析结论。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核的规模、位置、方案实施工程建设。

五、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洪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六、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渣土倒入河道内,以防影响河道行洪;如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河道的,施工完工后,要及时进行清理,恢复河道原状。

七、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将竣工资料向我局报备。

辰溪县水利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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