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水利局关于对《辰溪县罗水三级电站延续取水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3-13 16:27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政〔2023〕3号

辰溪县水利局关于对《辰溪县罗水三级电站

延续取水许可》的批复 

罗子山水库管理所:

你单位报送的延续取水申请及换发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水行政许可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了专家意见,现就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综合评价。辰溪县罗水三级电站位于辰溪县黄溪口镇罗子山水库,电站装机640KW,年取地表水1900万m3。《报告表》对项目取用水合理性、水量保证程度以及项目取水对区域内水环境和其他用水户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评价,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

二、水量保证程度及取用水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取水口位于辰溪县罗子山水库坝后(东经110°26′33″,北纬27° 40′57″)。项目年取水量1900万m3,取水口水量能够满足项目用水要求。

三、对其他取水户及区域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取水口引用灌区尾水用于发电,应做好调节,保证农业灌溉。同时要强化调度,保障取水口至电站厂址区域的生态基流量0.12m3/s。电站运行期间,其发电尾水回归原河道,退水水质和总量保持不变。项目取退水对项目区其他取水户及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水资源保护措施。业主单位应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 强化调度,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同时要做好水质监测和保护工作,保证用水安全。

五、节水措施。业主单位应进一步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量利用率,减少弃水,以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最大化。

六、取水许可管理。《报告表》可以作为该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的技术依据,业主应持该批复文件和有关资料到辰溪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并按相关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如该项目的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退)水方式等发生变化或者自水资源论证审查批复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批准且需要继续实施的,需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附件:辰溪县罗水三级电站取水工程验收意见表

辰溪县水利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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