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光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1 00:00 信息来源:

辰政人〔2017〕5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光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光敏同志任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贤欢同志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正明同志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志龙同志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建尧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杜华英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免去聂勇同志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陈仕杰同志任县档案局副局长;  

免去刘勇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仕东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其兰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向清斌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远浩同志县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向洪生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斯卿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赵长银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正科级),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道模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林涛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黄溪口派出所所长;  

免去舒家满同志县森林公安局黄溪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郑云飞同志县森林公安局修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罗超同志县地方海事处副主任职务;  

徐赐文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  

张良健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免去其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去王雪松同志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第二职业中学校长职务;  

舒孝云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