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统计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2-11-09 11:47 信息来源:辰溪县统计局

序号 信息事项类别 信息事项名称 不予主动公开法律政策依据
1 人事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布的工资(含津贴、补贴)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
干部档案及汇总名册
2 财务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财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按规定不予公开财政资金信息
3 执法过程中不予公开的信息 执法过程产生的案卷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7号)第二条
统计违法举报事项 《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办法(试行)》
4 统计业务工作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和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
5 其他内部管理资料不宜公开的信息 包括保密文件、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机关内部工作且不适宜公开的各类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文件材料、研究课题、内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四十条。
6 信访、投诉、举报事项 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比如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检举信原件、复印件。举报奖励审批兑现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

信访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信访的调查、处理、调查报告、谈话笔录、书证等。
7  移交期限届满的档案信息  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主席令第四十七号)第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7号)第七条
8  不存在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 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检索没有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
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需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需汇总、分析、加工或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