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1 00:00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机构基本信息、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系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辰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xi.gov.cn)进行公开并可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523217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基本信息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周丹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万兴文同志任副组长,金文霞、阳娟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另一方面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到各股室成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辰溪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编制完善和更新了《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和《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在网上发布,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

认真编制目录,确保信息适时发布。按照由近及远、递次推进的原则,认真梳理各类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修订工作,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填报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55条。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情况。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务公开上传信息55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只公布了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的信息空缺较多。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互动,深化内容,满足群众需求。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做好涉及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的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信息。二是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增强服务意识。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将全局依法应予公开的信息集中汇总,加大宣传力度,便于群众查询。

八、无需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