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黄溪口镇“6·8”拖拉机翻坠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5 11:44 信息来源:辰溪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辰溪县黄溪口镇“6·8”拖拉机翻坠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报告

2021年6月8日9时30分许,辰溪县黄溪口镇黄溪口村福源酒楼路段(县道X030线19km+980m处)发生一起小型拖拉机翻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余万元人民币。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现将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事故处理和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

(一)事故处理情况:2021年6月9日,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拖拉机驾驶人魏*喜和死者(魏*春)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赔偿人民币10万元,同时签订了谅解书,死者于6月12日入土安葬。伤者米*元系魏*喜的岳父,其医疗救治等费用均由魏*喜和米*元的子女承担。当时的善后处理工作较为妥善,黄溪口镇社会大局稳定,至今没有反复和信访情况。

(二)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

1、魏*喜,男,1967年5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4330231967********,黄溪口镇黄溪口村三组村民,无证驾驶号牌已注销、未投保交强险的拖拉机上路行驶超员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12月,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2、翟*简,男,1976年6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30231976********,辰溪县黄溪口镇翟*简汽车配件销售店经营者,存在非法买卖已经注销号牌的拖拉机行为,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县市监、交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目前未落实。

3、米*四,男,1971年8月16日出生,中共党员,身份证号码:4330231971********,黄溪口村村支部书记,作为黄溪口镇黄溪口村村支部书记、村安全专干、村交通劝导站站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蒲方华,男,1982年10月8日出生,中共党员,身份证号码: 4312231982********,黄溪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黄*长,男,1968年7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30231968********,县农机服务中心安全监理部部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舒*攀,男,1985年3月4日出生,中共党员,身份证号:4312231985********,黄溪口派出所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县纪委监委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7、冯*,男,1980年8月4日出生,中共党员,身份证号码:4330231980********,黄溪口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县纪委监委给予提醒谈话处分。

二、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底线”意识,深刻吸取“6·8”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厘清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扭转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被动局面,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事故发生一年多来,我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各部门积极加强协调配合,厘清职责;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扭转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被动局面,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此项整改措施已整改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普法学习教育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事故发生一年多来,我县通过融媒体、安全生产月、农村赶集日、“敲门行动”等多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此项整改措施已整改落实。

(三)强化专项整治。各乡镇要根据农村赶集日、节假日、宗教活动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会同交警、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对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五小”车辆非法载人和无牌、无证的违法行为,开展常态专项整治,形成严厉打击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事故发生一年多来,我县交警会同交通、农业等部门和当地乡镇,多次开展对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五小”车辆非法载人和无牌、无证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形成严厉打击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此项整改措施已整改落实。

(四)强化措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要建立并落实领导包村、包交通主干道,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村委会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村级信息报告制度,对辖区内的车辆进行认真摸底排查,从源头上控制“五小”车辆非法违法行为,发现车辆违法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一年多来,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认真建立并落实领导包村、包交通主干道,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村委会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村级信息报告制度,对辖区内的车辆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从源头上控制“五小”车辆非法违法行为,发现车辆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报告。此项整改措施已整改落实。

(五)要坚持“四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监管原则。“四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合法必须管非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原则。要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细化监管举措,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事故发生一年多来,我县通过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坚持“四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监管原则,层层传导压力,细化监管举措,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此项整改措施已整改落实。

三、不足的地方

(一)翟*简作为辰溪县黄溪口镇翟*简汽车配件销售店经营者,存在非法买卖已经注销号牌的拖拉机行为,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县市监、交通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目前未落实。反映出我县在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在责任追究方面存在跟踪督促不力、工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仍存在一些问题。虽然我县在事故发生一年多来,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意见落实了五个方面的整改措施,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因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多变,仍存在面包车载客、少数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现象。

辰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