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8 15:16 信息来源:辰溪县应急管理局

辰溪县应急救援大队为县应急管理局下设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辰溪县县直机关单位从乡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要求》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拟面向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乡镇财政全额事业单位退役安置士官。(教师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职数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大队工作人员7名。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实行实地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时间为:2020年 10月 9日上午8:00—2020年10月16日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报名人员需提供《辰溪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网上报名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现单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16899941@qq.com,联系电话:0745—5253231。

2.资格审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分别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审查。

3.考试。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列为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形成有效竞争,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数比例为2:1。笔试和面试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是以应用文写作为主;面试以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通过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占20%,最终确定综合成绩。根据参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体能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请参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4.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相关要求,增设毛发毒品残留物专项检测。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可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1次。

6.确定初步人选。考察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根据考察意见和公示结果,经县应急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7.办理调动。对拟调入的人选按相关程序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人事调动有关要求,统一办理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45-5253231(县应急管理局)  

监督电话:0745-5230080 (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

附件:《辰溪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辰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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