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12-30 15:24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    录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五)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及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4、负责反垄断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消费者合法权益。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25、负责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只包括本级预算,没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内设股室13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

按乡镇设置23个基层所,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分别为直属分局、火马冲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孝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溪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锦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潭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修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田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小龙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柿溪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谭家场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泉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水田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头庵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后塘瑶族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仙人湾瑶族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桥头溪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长田湾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船溪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浦溪瑶族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子山瑶族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苏木溪瑶族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2、收入总表,3、支出总表,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①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2896.39万元,较上年增加543.6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市场主体企业印章邮寄及市场主体倍增资金和质量强县工作经费以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②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896.39万元,较上年增加543.6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市场主体企业印章邮寄及市场主体倍增资金和质量强县工作经费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36.39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89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6.39万元,占87.57%;项目支出360万元,占12.4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①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536.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2104.79万元,占82.98%;商品和服务支出431.6万元,占17.0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占0%;

②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市场执法监管专项经费38万元,商(产)品质量抽检、检验检测及工作经费 92万元,商事制度改革专项经费50万元,市场主体企业印章邮寄及市场主体倍增资金165万元,质量强县工作经费1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下降(或提高)0%。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1.6万元,相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3.6万元,提高66.15%,主要是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和绩效奖计入了人员工资中以及增加了市场主体企业印章邮寄及市场主体倍增资金和质量强县工作经费。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拟召开会议8次,会议费预算2万元,具体内容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燃气管道和气瓶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市场主体倍增、事业编人员学习等会议。

拟召开培训0场,培训费预算0万元。

节庆、晚会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五)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食品检测车1辆;其中2台车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上交公车平台,车辆核销手续还未完成办理流程,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①.真抓实干,积极推动市场主体企业印章邮寄及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首先认真、细致地做好市场主体企业印章邮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其次凝聚共识,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深入挖掘各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增长潜力,开发新的增长点;再次推进全程服务,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维护市场主体正常运行。对企业进行全程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判,针对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切实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②.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助推质量强县建设。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强县战略,继续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③.以“服务”为导向,惠企惠民推出新举措。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设置“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实现企业自主开办全程电子化操作并1个工作日内办结。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4+1”,新开办企业“一站式”“打包”服务“零成本”。二是优化市场主体经营结构,制定《辰溪县2023年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工作方案(送审稿)》,持续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

④.做好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强力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建设;

⑤.守牢民生底线,严格监管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两品一械”安全全程监管,加强对集采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重点品种监管,针对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假劣药、过期药、回收药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深化医疗器械流通使用领域整治,重点整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翻新再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以气瓶、锅炉、管道燃气和电梯等为重点,扎实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以3.15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适时举办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

⑥.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