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10月份食品监督抽检1家经营主体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7 17:01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号
2023年10月,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对我县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其抽检信息及检验结果见表1:
表1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表
序号 |
被抽检单位名称 |
抽检环节 |
抽样日期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 结论 |
抽检组织机构 |
抽检机构 |
1 |
辰溪县龙腾美食城 |
餐饮 |
2023-10-10 |
青辣椒 |
农残(灭线磷) |
不合格 |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 |
2 |
辰溪县龙腾美食城 |
餐饮 |
2023-10-10 |
花椰菜 |
农残(氧乐果) |
不合格 |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 |
现将上述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食品的监督检验报告分别送达给当事人,并责令各当事人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分别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经营现场进行检查。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见表2。
表2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表
序号 |
被抽检单位名称 |
食品名称 |
检验报告送达日期 |
调查及产品控制情况 |
当事人采取的控制措施 |
行政处罚日期 |
处罚情况 |
1 |
辰溪县龙腾美食城 |
青辣椒 |
2023-11-10 |
2023年10月9日当事人以7.96元/公斤从辰溪县龙腾瑞湘优品超市购进6.6公斤青辣椒,至案发时,涉案辣椒已全部售出(其中卖给抽检机构2.6公斤;剩余部分被当事人用于炒制菜品,因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确定。 |
对当事人餐饮服务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且当事人按照要求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
2 |
辰溪县龙腾美食城 |
花椰菜 |
2023-11-10 |
2023年10月8日当事人以11.96元/公斤从辰溪县龙腾瑞湘优品超市购进5.4公斤花椰菜,至案发时,涉案辣椒已全部售出(其中卖给抽检机构2.7公斤;剩余部分被当事人用于炒制菜品,因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确定。 |
对当事人餐饮服务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且当事人按照要求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