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2-07 09:53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春节临近,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平安、健康、祥和的节日氛围,辰溪县市场监管局就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温馨提示如下:

到正规单位挑选年货。消费者应选择在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超、农贸市场等场所购物,需谨慎选择在流动摊点上购买食品;选购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信息,选择标签完整、包装无破损、外观无异常的食品进行购买;网购食品应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许可范围,选择在正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的店铺购买年货。

聚会就餐,注重食品安全。外出聚会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尽量避开高峰,分时用餐;居家聚餐应注意食品加工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提倡使用公勺公筷。

网络点餐,做到细心取餐。消费者在选择外卖点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订餐,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选择商家时,应优先选择距离较近和评价信誉好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便食材在短时间内送达;谨慎选择生冷食品(如凉拌菜、腌菜、沙拉、生鱼片等);首选“无接触配送”或通过电话、短信和骑手约定将餐品放置到指定位置后再自行取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直接接触,共同守护双方健康;收到外卖时,应第一时间检查食品安全封签是否完好、送餐容器是否受到污染,如发现问题可拒收,并及时向餐饮服务提供商或订餐平台反映;签收后请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禁超能力接待。要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等情况的,可随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