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商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6-08 16:10 信息来源:辰溪县商务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安排,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县商贸领域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深度融合,切实把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风险的重要措施,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事故防控能力水平,促进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辖内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各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遏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辰溪县商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米小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全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向  前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刚、李安、肖思发、曾子豪、刘军

四、时间安排

从2023年5月至12月。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实推进。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底前)。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2.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3.深化整治阶段(2023年11底前)。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再深入排查重大事故隐患。

4.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辰溪县商务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