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8 11:32 信息来源:辰溪县商务局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款监管,规范企业发卡行为,有效发挥单用途商业预付款业务信息数据预测预警、防范风险的功能,根据商务部办公厅、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款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款监管工作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一、完善备案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11(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认真梳理本辖区零售、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三大行业中发卡规模较大、使用网点较多的大型发卡企业,督促尚未备案的企业于7月底前完成备案,做到“应备尽备”。对于已经终止发卡业务的备案企业,要督促其登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系统及时注销。

二、加强风险防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已经备案发卡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发卡和进行资金保障。对发卡数据异常、资金保障不到位、未及时报送业务信息的企业,逐一核实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和省商务厅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三、做好信息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取得备案号但未上线登录的企业及时补录备案信息,确保备案发卡企业按时进行业务信息报送。

怀化市商务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