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7 16:50 信息来源:辰溪县卫生健康局
辰卫发〔2021〕13号
关于印发《辰溪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辰溪县卫健系统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按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辰溪县卫健系统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1日
辰溪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切实做好我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发生洪涝、汛期灾情时启动本预案,救灾与防病同步进行,县疾控中心及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全县或当地灾害事故的特征、规律、医疗救护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保证卫生机构对洪涝灾害事故的应急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在发生洪涝灾害事故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护广大灾民的身体健康和提高灾民自救防病能力,达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的。
(三)本预案适用于全县洪涝、汛期卫生应急工作。
二、指挥系统及工作机构职责
(一)指挥系统
县卫健局成立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和协调组织全县的汛期救灾防病工作。(见附件)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汛期救灾防病工作有关事项;组织起草有关救灾防病工作文件;负责组织检查督办。
2、疾病控制组。主要职责是: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做好现场消杀工作;负责定期汇总防控情况。
3、医疗救治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车辆的调度;制定医疗救治方案;指导灾区医疗救治工作;整合医疗资源,组织做好灾区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4、综合监督组。主要职责是:做好灾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做好救灾防病的卫生执法监督和稽查工作,预防中毒事故的发生。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提出救灾防病的物资、资金预算;组织协调救灾防病物资;保障防治药品、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负责对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新闻宣传;负责新闻图片、影像、文字等信息收集、编发救灾防病工作简报。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1、组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组建,应急队伍要设置若干应急机动分队,有相应的业务领导和流调、消杀、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灾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明确分工,开展现场病因快速监测,建立24小时疫情和机动队值班制度,保证快捷,有效的反应机制。
2、组建县级救灾医疗救援队伍。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单位组建小分队,医疗队队长由各相关医疗单位业务院长担任,配备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科等专业技术医生及护士若干名。主要负责病人的乡村抢救、运送、诊断、治疗、临时医疗点和院内感染控制,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在洪涝灾害事故发生时接受县卫健局调遣。
三、疫情(灾情)的报告、公布
(一)疫情的报告程序
疫情监测点发现疫情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与规章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
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卫健局报告并组织处理。发生重大疫情时,立即组织专业防疫队伍奔赴现场。
(二)灾情的报告程序和内容
灾害事故发生地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及时将灾情和伤情报告辖区人民政府和县卫健局。报告内容如下:
1、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
2、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
3、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援问题;
4、医疗卫生机构受损情况。
(三)疫情监测及零报告
每个灾民临时居住点要建立一个疫情监测点;指定一名疫情报告员,开展疫情监测随访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疫情管理,时刻密切注视疫情动态,灾区疫情执行每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
(四)疫情的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规定实施。
四、疫情的控制
(一)灾区经常发生的疾病
1、经水或食物传播的疾病:霍乱、伤寒、痢疾、甲型肝炎;
2、经呼吸道传播的疾病: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腮腺炎、流脑、猩红热;
3、经虫媒传播的疾病:鼠疫、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
4、人畜共患疾病:钩端螺旋体病、炭疽。
(二)疫情控制一般措施
各医疗机构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疫情,应尽快作出明确诊断,采取相应措施。一旦发现传染病人,除要逐级报告外,要迅速采取措施,隔离病人。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必须按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进行流调。被污染的场所,要立即进行严格消毒和卫生处理。必要时可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第四十二条实行紧急疫区封锁,控制疫情蔓延。
(三)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采取的措施
1、加强灾区饮水管理和食源性疾病监测;
2、积极采取措施灭鼠、灭蚤、灭蚊、灭蝇;
3、尽量避免接触疫水,尤其不要到疫水中洗衣、洗澡、捞鱼以及游泳等;
4、做好疫情报告、传染病患者隔离治疗,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做好流调;
5、病人的粪便、排泄物、呕吐物及接触物进行彻底消毒;
6、在疫情暴发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接种和预防性投药。
五、医疗救治
(一)灾害事故前应急准备
1、当发布洪涝灾害事故预报后或接到洪涝灾害事故发生报告后,救灾医疗救治组立即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救援方案。
(2)根据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情况,组建医疗救护队伍。
(3)安排伤病员的救治单位。
(4)为其他部门的紧急支援提供医疗保障。
(5)做好预报区医疗单位在院病人疏散的组织安排。
(6)严密注视灾害事故发展,传达落实有关事宜。
(7)培训医护人员救援所需基本技能,重点掌握检伤分类、徒手复苏、骨折固定、止血、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清创、缝合、饮用水消毒等。
2、当发布洪涝灾害事故预报后或接到县卫健局指示后,各级医疗机构应立即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县卫健局指示召集救灾医疗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药品,准备好救灾车辆,随时听从上级安排。
(二)灾害事故应急反应
1、一般性洪涝灾害事故应急反应。
发生一般性洪涝灾害事故。
(1)县卫生健康局立即召开医疗急救工作会议,启动《辰溪县抗洪救灾防病工作预案》,实施医疗救援行动。
(2)开展医疗卫生单位自救。
(3)及时向县救灾防病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援情况。
(4)县救灾防病领导小组迅速了解灾情,听取灾区汇报,提出医疗救援的原则和要求,根据需要派出救援队伍协助当地开展应急行动。
2、严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应急反应。
发生严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部署、指挥、组织、协调救援行动。
(1)立即召开抗洪救灾医疗救治组会议,全面组织实施应急方案。
(2)向灾区派出医疗急救前线指挥部,指挥灾区现场应急行动。
(3)迅速向灾区派出医疗队救治伤员。
(4)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
(三)现场医疗救护
1、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就近的医护人员都要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参加医疗救护。
2、参加医疗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灾害事故现场医疗急救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
3、灾害事故现场医疗急救指挥部的任务。
(1)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2)对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估;
(3)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4)向当地医疗急救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4、在现场医疗救护中,根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5、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要将经治的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6、根据现场伤员情况设手术、急救处置室。
(四)伤病员转送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好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制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推诿转送的伤员。
六、综合监督
在县卫健局的领导下,围绕灾区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七、后勤保障
保证救灾防病装备和救生工具及消毒药械的充足货源,一旦发生灾情时能充足应对,在第一时间开展有效的防病工作。
(一)协调县财政及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防疫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同时申请上级专项资金。
(二)组织医疗设备、消杀器具药品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三)协调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急需的物资。
(四)对全县应对自然灾害的物资情况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储备情况。指导各单位医疗设备、消杀器具药品的采购、储备工作,帮助协调有关事宜。
(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八、部门协调
县卫健局视情况提请县政府协调交通、通信、农业、武警、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协助解决救灾防病有关的防疫、医疗救治、药械调拨等工作。
九、责任追究
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辰溪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印发
附件:
辰溪县卫健系统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做好防汛应急工作,有效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成立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永礼
副组长:袁光乐、石 磊、张绍平、陈 斌、刘克忠、钟亚农
成 员:李天海、肖崇阳、黄生贵、周 君、钟鸣、周福良、熊 瑛、龚元宗、叶力源、杨年健、钟玉双、阳建萍、吴自力、瞿绍杰。
下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绍平
成 员:李天海、肖崇阳、龚元忠、叶力源、杨年健、廖 彬 、雷海燕、熊龙伟
2、疾病控制组 组 长:黄生贵
成 员:卢春莲、胡永兴、刘圣文、汪庆丰、肖林和、郑 文
3、医疗救治组 组 长:陈 斌
成 员: 熊 瑛、蒲道改、阳建萍、吴自力、瞿绍杰
4、综合监督组 组 长: 钟亚农
成 员:钟 鸣 、周 君、周清泉、张应葵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克忠
成 员:周福良、谭俊懿、钟玉双、刘 洁
6、新闻宣传组 组长:袁光乐
成员:石渊智、舒 健、刘 峰、刘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