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水重要河段辰溪县响水岩段岸坡治理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7 09:41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省沅水重要河段辰溪县响水岩段岸坡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辰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窗口

邮    编:419500

联系电话:0745-7848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9月7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沅水重要河段辰溪县响水岩段岸坡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潭湾镇麻田村、娱乐老虎机桐湾溪村

建设单位

辰溪县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潭湾镇麻田村、娱乐老虎机桐湾溪村。起点110°9′36.684″,28°0′47.694″;终点110°10′39.520″,27°59′48.773″。项目总投资409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1万元。主体工程用地面积14746.7m?(22.12 亩),其中永久用地5046.7m?(7.57 亩),临时用地9700m?(14.55亩),新修2765m堤防工程,其中沅水左岸新建2165m堤防工程,辰水左岸新建600m堤防工程及过水涵6座,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排水涵管、便民下河梯步、巡河道路、安全监测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废暂存设施、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车辆冲洗及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营地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林地或农田,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设置围挡、防尘网、罩棚、冲洗平台及设备;定期洒扫、喷雾、冲洗;人员配备防尘用品;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物料覆盖;施工道路采取硬化、限制车速、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和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废水池泥渣定期由挖掘机清理后直接回填于生态保护堤,建筑垃圾中的可回收部分材料应作回收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禁止随意抛洒丢弃和乱堆乱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车辆进行维修和养护、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加强交通管理、设置消音器、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建设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设置截排沟、挡土墙、沉淀池,有效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渗漏物质,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加强落实生态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方式、施工时序;选用本土植物种籽对裸露土地及时复垦绿化;加强植被保护和景观维持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施工废物严格防控治理,做好鱼类保护工作。项目运营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提高周围居民环境保护的意识,严禁倾倒垃圾、生活污水,禁止非法捕捞。对于沅水辰溪段鲌类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三场”采取人工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补偿,人工繁育的增殖放流苗种应由具备资质的生产单位提供,增殖放流应符合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