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兴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10:21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

辰政人〔2023〕1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兴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向兴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诸学成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棋文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付东同志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免去谢策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际军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魏良华同志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滕刚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郑琦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丁坤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启涛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职务;

钟斌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曾德来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绍平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

罗永晨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曾龙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免去向亦文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石刘和芸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瞿章纯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汪璐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舒俊龙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肖典行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明杰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总规划师;

张梦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免去周喜红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戴德军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群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玉东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大先同志任辰溪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左必学同志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海燕同志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大业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肖崇阳同志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职务。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印发